功能指示灯
绿灯常亮
绿灯闪烁
红灯常亮
红灯闪烁
充电时间
电池型号
1.3 Ah
2.6 Ah
*充电时间可能因残余电量和充电温度有所不同。
3.4
使用电池
•
为获得理想的充电效果,请在电池充分冷却后插入充电器。
•
GESIPA
电池约可重复充电 1000 次,在充电数次后方达到最佳性能。
®
•
请勿在每次使用电池后均进行充电。
•
请在电力耗尽、无法安装拉铆螺母时方对电池充电。仅在较长时间未使用时对电池充电。
•
在正常使用时发现电池使用时间明显缩短,表明应当更换电池。
•
请勿使电池受冻,置于干燥处存放。理想的使用温度为 10°C-50°C。
3.5
环保
必须更换电池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
请将旧 GESIPA
•
切勿将旧电池丢弃至垃圾桶、火中或水中!
注意!
请根据其他欧盟国家的欧盟指令实施细则对旧电池进行处置。
•
根据欧盟指令 2002/96/EC(废旧电子电气设备指令),本设备应根据废旧电子电器设备
注册编号 DE 45695505 进行处置。可将废旧电池免费回寄至 GESIPA
注册编号进行相应处置。
电池充满/涓流充电
正在充电
充电温度异常
电池损坏
货号
143 4921
145 7269
电池交由经销商或 GESIPA
®
充电时间*
约 50 分钟
约 100 分钟
公司进行回收处理。
®
CN
处,由其根据 8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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