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图示为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标志" , 是企业用于声明其产品符合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 有关标
识要求的唯一有效标志。 图示中间的数字明示电子信息产品的环保使用期限 (单位为年, 起始日期为产品的生产日
期) ; 图形外圈由带有箭头的线条组成一个循环起来的圆, 表示该电子信息产品可回收利用。 此图示含义为: 该电子
信息产品可能含有某些有毒有害物质 (如下表所示) , 在环保使用期限内可以放心使用, 超过环保使用期限之后则
应该进入回收循环系统。
部件名称
铅
汞
(Pb)
(Hg)
电路板组件
电缆组件
线材/连接器
** 喇叭
** 电池*
** 适配器
** 遥控器
非金属部件
/塑料部件
金属部件
本表格依据 SJ/T 11364 的规定编制。
: 表示该有害物质在该部件所有均质材料中的含量均在 GB/T 26572 规定的限量要求以下。
: 表示该有害物质至少在该部件的某一均质材料中的含量超出 GB/T 26572 规定的限量要求。
: 各个型号的产品规格及所含部件可能有所不同, 应将产品中的任何可充电电池组脱离系统单独考虑, 因为电池组
的 "环保使用期限" 可能比整个 系统的要短, 一般为5年。
: 仅适用于某些产品
有毒有害物质或元素
镉
六价铬
多溴联苯
(Cd)
(Cr6
)
(PBB)
+
多溴二苯醚
邻苯二甲酸二
邻苯二甲酸
(PBDE)
(2-乙基已)酯
(DEHP)
邻苯二甲酸
邻苯二甲酸二
二丁酯
丁苄酯
异丁酯
(DBP)
(BBP)
(DIB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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