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本设备已经过测试,符合 FCC 规则第 15 部分有关 B 类数字设备的各项限制。这些限制性规定旨在防
范安装在住宅中的设备产生有害干扰。本设备产生、使用并可能发散无线射频能量,如果不按照指示安装和
使用,则可能会对无线电通讯造成有害干扰。然而,按照指示安装也不能保证某些安装不会发生干扰。如果
本设备确实对无线电或电视接收造成有害干扰(可通过关闭和打开本设备来确定) ,用户可尝试采取以下一
种或多种措施来纠正干扰:
• 重新调整接收产品或天线的方向或位置。
• 增大本设备和接收器的间距。
• 将本设备和接收器的电源线插入不同线路上的插座中。
• 请咨询经销商或有经验的无线电/电视技术人员以获得帮助。
未经 Bose Corporation 明确批准,擅自更改或改装本设备会使用户操作本设备的权利失效。
本设备符合 FCC 规则第 15 部分规定和加拿大 ISED 免许可证 RSS 标准。本设备工作时应满足下列两项要求:
(1) 本设备不会造成有害干扰;(2) 本设备必须承受任何接收到的干扰,包括可能造成设备异常工作的干扰。
本设备符合为公众阐明的 FCC 和加拿大 ISED 辐射限制。此发射器不能与其他天线或发射器位于同一地点或
与这些设备一起使用。
符合 IMDA 要求。
FCC ID:A94437310 | IC:3232A-437310
CAN ICES-3(B)/NMB-3(B)
欧洲:工作频段 2400 至 2483.5 MHz。| 最大传输功率低于 20 dBm EIRP。
此标志表示本产品不得作为生活垃圾丢弃,必须送至相关回收部门循环利用。适当的处理和回收有助
于保护自然资源、人类健康以及自然环境。想了解更多有关本产品的处理和回收信息,请与当地民政
部门、废弃物处理服务机构或出售本产品的商店联系。
低功率射頻器材技術規範
取得審驗證明之低功率射頻器材,非經核准,公司、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加大功率或變更原
設計之特性及功能。低功率射頻器材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應立
即停用,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前述合法通信,指依電信管理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低功率
射頻器材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
请勿尝试拆除产品内的可充电锂电池。请联系当地的 Bose 经销商或其他有资格的专业人士进行拆除。
移除本产品中的可充电锂离子电池必须由专业人士操作。请联系本地 Bose 零售商或查看
products.bose.com/static/compliance/index.html 了解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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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适当处理废旧电池,遵守本地规章。切勿将其焚化。
监 管 和 法 律 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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