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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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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超過表格中註明的食材用量與處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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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進行處理之前,請先將大份的食材切成約 2 公分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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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將溫度超過 80°C/175°F 的食材裝入攪拌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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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食材附著於攪拌槽的壁面,拆下馬達座,打開蓋子,然後
使用抹刀或加入液體使其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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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使用其他製造商的任何配件或零件,或非飛利浦建議之配
件或零件。如果您使用此類配件或零件,保固即會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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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產品僅供家用。
電磁波 (EMF)
本飛利浦產品符合電磁波 (Electromagnetic fields,EMF) 所有相
關標準。只要使用方式正確並依照本使用手冊之說明進行操作,
根據現有的科學研究資料,使用本產品並無安全顧慮。
第一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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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使用本產品前,請先徹底清潔會接觸食物的機身部分 (
請參閱「清潔」章節)。
使用此產品
1
將刀組裝到攪拌槽中央的插座上。 (圖 2)
2 將食材放入攪拌槽中。 (圖 3)
請參閱下列表格所提供的建議食材用量與處理時間。
如果您依照表格中註明的食材用量與處理時間,將可獲得最好的
效果。
最大用量與處理時間
食材
洋蔥/大蒜 (切成 8份)
荷蘭芹
瘦牛肉 (高品質)
乾燥的杏桃
最大用量
150-200 克
40-50 克
100-150 克
100 公克
時間
5-10 次瞬間加速
10 次瞬間加速
10 次瞬間加速
5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