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勿不間斷地連續處理三份食物。請先讓本產品冷卻至室溫,然後再繼續進行處理。
-
請勿使用其他製造商的任何配件或零件,或非飛利浦建議之配件或零件。如果您使用
此類配件或零件,保修即會失效。
-
攪拌槽不適用於微波爐。
電磁波 (EMF)
本飛利浦產品符合電磁波 (Electromagnetic fields,EMF) 所有相關標準。只要使用方式正
確並依照本使用手冊之說明進行操作,根據現有的科學研究資料,使用本產品並無安全顧
慮。
過熱保護
本產品具備過熱保護功能。過熱時裝置會自動關閉。請將電源切斷並等待 5 分鐘冷卻,之
後再將插頭插回電源插座中,重新開啟產品電源。若過熱保護裝置啟動過於頻繁,請洽飛
利浦經銷商,或飛利浦授權之服務中心。
第一次使用前
第一次使用本產品前,請先徹底清潔會接觸食物的機身部分 (請參閱「清潔」章節)。
使用前準備
1
將插頭插入牆壁的插座之前,請先將本電器組裝妥當。
2
在進行處理之前,請先將大份的食材切成約 2 公分大小。
3
請先讓高溫的食材冷卻後,再進行切碎或倒入容器中 (最高溫度 80°C)。
使用此產品
手持式攪拌器
手持式攪拌器用途為:
-
攪拌液體,例如乳製品、醬汁、果汁、湯、混和飲品和奶昔等。
-
混合軟質食材,例如煎餅糊或美乃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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攪爛煮熟的食材,例如製作嬰兒食品。
1
將攪拌器卡入馬達座 (會聽見「喀噠」一聲)。 (圖 2)
2
將食材放入容器中。
請參閱下列表格所提供的建議食材用量與處理時間。
攪拌食材用量與準備時間
食材
水果與蔬菜
嬰兒食品、湯與醬汁
糊狀食材
奶昔與調酒
3
請將刀片防護完全浸入食材中以避免飛濺。 (圖 3)
4
按住普通速按鈕或渦輪速按鈕啟動產品。 (圖 4)
-
當您使用普通速按鈕時,可以使用選速器來調整速度。速度愈快,所需的處理時間愈
短。要選擇其他速度設定,您可以在按下普通速按鈕時轉動選速器,或事先將選速器
轉至想要的設定。 (圖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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攪拌食材用量
100 至 200 克
100 至 400 毫升
100 至 500 毫升
100 至 1000 毫升
繁體中文
時間
30 秒
60 秒
60 秒
60 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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