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phie、charge force、 Stay Powerful 、 mophie loves
you、 五環設計及 mophie 標誌是 mophie, inc. 的商
標。 iPhone 是 Apple Inc. 在美國及其他國家註冊的
商標。商標 「iPhone」 在獲得 Aiphone K.K. 許可後使
用。Lightning是 Apple Inc.的商標。商標 「iPhone」
獲Aiphone K.K 特許使用。 「Made for iPhone」 是
指這件電子配件經專門設計適用於iPhone, 並獲得
開發商的認證 , 符合Apple的性能標準。Apple
對
本裝置的運行或其是否遵守安全及監管標準概不
負責。請注意,使用這個配件時可能會影響您的
iPhone的無線連接。 「Qi」 標誌是 Wireless Power
Consortium的商標。專利:mophie.com/patents。
本裝置符合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規定 (FCC Rules)
第 15 條及 IC 規定中的 RSS-Gen。操作時需符合
以下兩種狀況:(1) 本裝置不會引起有害的干擾,
以及 (2) 本裝置必須能承受所有遭遇的干擾,包
括可能會引起操作不正常的干擾。
附註:本裝置經依照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規定第
15 條進行測試,證明符合 B 級 (Class B) 數位裝置之
限制條件。訂定這些限制乃為提供適當保護,以防
止於住宅設施內使用本裝置時造成不良干擾。使用
本裝置將會產生並釋出無線電波電能,如未依照說
明進行安裝使用,將對無線電通訊產生不良干擾。
但不保證本裝置之具體安裝一定不會產生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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