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商標。商標 「iPhone」 在獲得 Aiphone K.K. 許
可後使用。商標 「iPhone」 獲Aiphone K.K 特許使
用。 「Made for iPhone」 是指這件電子配件經專門
設計適用於iPhone,並獲得開發商的認證,符合
Apple的性能標準。Apple 對本裝置的運行或其是
否遵守安全及監管標準概不負責。請注意,使用
這個配件時可能會影響您的iPhone的無線連接。
「Qi」 標誌是 Wireless Power Consortium的商標。
專利 :mophie.com/patents。
本裝置符合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規定 (FCC Rules) 第
15 條及 IC 規定中的 RSS-Gen。操作時需符合以下
兩種狀況 :(1) 本裝置不會引起有害的干擾, 以及 (2)
本裝置必須能承受所有遭遇的干擾, 包括可能會引
起操作不正常的干擾。
附註 : 本裝置經依照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規定第 15
條進行測試 , 證明符合 B 級 (Class B) 數位裝置之限
制條件。訂定這些限制乃為提供適當保護,以防止
於住宅設施內使用本裝置時造成不良干擾。使用本
裝置將會產生並釋出無線電波電能,如未依照說明
進行安裝使用,將對無線電通訊產生不良干擾。但
不保證本裝置之具體安裝一定不會產生干擾。
可藉由交替開啟和關閉本裝置, 來判定本裝置是否
對電台或電視接收造成不良干擾, 若存在 , 使用者可
透過以下一或多種方法試著解除此干擾 :
• 調整接收天線的方向或位置。
• 拉開設備與接收器的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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