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權、安全通知及保固說明
智慧財產權通知
Dolby 和雙 D 記號是 Dolby Laboratories 的註冊商標。所有其他商標均為其各自所有者的財產。
©2015 Dolby Laboratories 版權所有,全權所有。
本產品在美國和其他國家受一項或多項專利權保護。有關詳情,其中包括本產品的具體專利保護清單,請造訪 www.dolby.com/patents。
保固和安全通知
有關產品保固條款及其他適用於 Dolby Conference Phone 的資訊,請造訪以下網址﹕http://www.dolby.com/us/en/professional/products/dolby-conference-phone.html。
訂購及購買任何 Dolby® 產品之舉,表示客戶同意接受適用於此類產品的各項條款。除非有 Dolby 明確的書面同意,否則此類訂單或客戶文件中另加的任何條款或條件或與之衝突的條款或條件均將無效。
免責聲明﹕DOLBY 所製產品在材料和工藝上的保固期為 1 (一) 年,從購買之日起計算 (即您從零售商/DOLBY 收到運送的產品之日開始計算)。若為軟體產品,所提供之軟體媒介在材料和工藝上的保固期為
90 (九十) 天,從購買之日起計算,軟體本身的保固期亦為 90 (九十) 天,從購買之日起計算;在此期間,客戶將有權收到 DOLBY 提供的除錯和修正軟體。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本設備出售條款不
包括任何其他擔保、條件和其他條款 (不論明示或默示與否),其中包括但不限於與不侵犯第三方權利 (其中包括但不限於商標、專利和著作權)、令人滿意之品質、銷路或特定目的之適合性相關的擔保、條
件和條款。
DOLBY 將在保固期內修理或視需更換確有缺陷之元件,但客戶須按要求用運費預付包裝箱將所及產品或適用之元件直接退還給 DOLBY 或透過其授權的商家或經銷商退還。對於更換或修理過的產品或其部
件,DOLBY 的保固期為一百二十 (120) 天,從發貨日起計算,或為適用於所及產品原有的保固期,以時間較長者為準。因擅自修改、機身損壞、誤用、意外事故、不當安裝、不當使用環境或不當連接(音
訊、網路或電源)、擅自修理或退還修理時因不當包裝而造成的缺陷或損壞,本擔保不予以更換或修理。
退貨﹕未經 Dolby 事先授權,產品不得退還。所有產品一經售出,概不退貨;對於客戶購買的產品,Dolby 不予以任何退款。客戶須按要求與 Dolby 或其授權的零售商聯絡,以領取退回材料授權 (RMA)
號。任何沒有適當授權退回給 Dolby 或其授權零售商的產品,均將退回給客戶,運費由客戶承擔。對於所有退回的有缺陷的設備,客戶須提供全面的技術報告,詳盡描述缺陷狀況。這類資訊有利於即時進
行全面的修理。如果缺少與缺陷相關的技術細節,則會延遲交貨時間或影響到保固期。若同時退回多個項目,則每一項都須有單獨的 RMA 號和單獨的描述代碼或缺陷代碼。多件退回可使用一個總括的
RMA 號。軟體程式產品售出後亦不予以退款,若有缺陷,只能用同類產品予以更換。
因契約引起的訴訟之時效限期﹕自購買日起一年後,客戶、其繼承者、代理人和/或受讓人不得因依本條款而發生的交易事項以任何形式提起訴訟。
責任限制:不論是因契約、侵權行為、任何擔保、疏忽或其他依據,DOLBY 的賠償責任不得超過缺陷元件或被控侵權裝置的修理或更換成本,且在任何情形下,對於任何產品更換費用、附屬損失、特殊損
失、直接損失、間接損失或衍生性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資料、軟體或錄製的音像材料的損失)、辯護費用或使用、收入、商業或利潤方面的損失,DOLBY 概不負任何賠償責任,即使對方已透過口頭或書面
形式向 DOLBY 或其代理人告之有出現此類損失的可能性。本條款不得用來或被視為可用來排除或限制任何超過法律允許範圍以外的賠償責任。若本設備販售條款的任何規定被認為無用、無效或或不能使
用,則此類規定或本設備販售條款的其他相關規定,將被視為可自動調整,用以符合屆時所需的有效性要求,並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盡量反映 Dolby 和客戶的原意。若此類規定在性質上無法調整,則可被
視為已從本設備販售條款中刪除,與從未寫入無異。除了上述規定外,本設備販售條款的其餘規定在這兩種情形下將不受任何影響。
加值服務﹕除產品外,客戶還可購買適用政策中釐定的(若有)加值服務(Premier Service)。相關政策細則請見
http://www.dolby.com/us/en/professional/warranty-and-maintenance-policies.html。購買加值服務後,客戶將可﹕1) 更換有缺陷的產品;與更換產品相關的貨運費用、關稅和稅金由 Dolby 支付,
並可在適用的情況下退還有缺陷的產品;2) 技術支援,其中包括在合理的指導範圍內由 Dolby 提供相關的客戶服務,具體服務範圍由 Dolby 隨時釐定。此類服務收費均無退款。
適用法律﹕本設備販售條款的效力、解釋和履行受法律支配,並須依法解釋,客戶對此同意遵守以下規定的法庭管轄區,視客戶所在地區而定﹕
地區
適用法律
歐洲經濟區內的國家
英國
所有其他國家
美國加州
全部協約須用英語溝通和解釋。雙方同意,《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公約》不適用於本條款和條件。
軟體授權合約﹕若購買的任何產品中包括軟體,則此類軟體在使用方面受隨附的授權合約 (最終使用者授權合約) 的約束。在適用範圍內,此類軟體為私人出資專門開發的商業電腦軟體,僅以商業電腦軟體
(適用的「限制權利」) 供美國政府使用。在使用、複製和披露方面,美國政府民政機構須遵守本授權合約條款以及 FAR 52.227-19(b) 的相關規定或其現行規定。美國國防部(DOD)在使用、複製和披露
方面僅受本授權合約條款的約束,與 DFARS 227.7202 相關規定或其現行規定一致。
產品使用限期資訊﹕Dolby 產品的設計使用年限為多年型產品。當產品最終到達使用壽命終期時,客戶應依照當地相關的法規或國際法規予以妥善處理。
安全性和法規資訊。
CE 標示
Dolby Laboratories 特此聲明﹕本設備符合 CE 標示指令的基本要求。相關「符合標準聲
明」請見 dolby.com/us/en/about/compliance.html
作業環境條件﹕操作溫度﹕+32 至 104°F (0 至 40°C);相對濕度﹕20% 至 85%、非冷凝;
貯存溫度﹕-22 至 +131°F (-30 至 +55°C)
線路安裝須依照所有相關的國家佈線規定進行。L'Installation doit être exécutée
conformément à tous les règlements nationaux applicable au filage électrique.
RoHS﹕本麥克風產品符合歐盟 RoHS 指令的各項要求。
型號﹕VEM900
生產廠﹕Dolby Laboratories, Inc.
本產品的額定值為 5V
10mA。
聯絡資訊﹕
若需協助,請與 Dolby 公司授權的零售商聯絡。
法庭管轄區
英國法院
位於加州舊金山的州或聯邦法院
http://www.dolby.com/conferencephone
Dolby Laboratories, Inc. 100 Potrero Avenue, San Francisco, CA 94103-4813 USA
1-415-558-0200
第 1 版
S14/27905
Dolby 部件號 911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