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例
符號
說明
標明製造公司。
表示該裝置不應作為一般廢棄物棄置;應送到回收中心進行妥善棄置。
表示產品符合在歐洲經濟區內銷售的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標准。
表示標籤上所述的雷射光輻射(圖 O)。
表示 BF 觸身部件 (60335);B = 身體,F = 隔離觸身部件。與使用者無任何傳導
性接觸。
標明製造國。
標明製造日期(以年月格式)。日期與符號鄰近。
閱讀隨附的文件。
表示唯一裝置識別碼。
標明最低防塵防潮等級。不使用時請置於手提箱內防護。
產品安全認證標誌
Capillus
雷射療法帽不會產生熱量或有害輻射,不會引起疼痛,也不需要使用藥物
®
或局部敷料。
眼睛安全注意事項:3R 類 5 毫瓦,650 納米紅色雷射二極管。請勿長時間凝視雷射
光。
禁忌症
雷射療法不應搭配藥物或光敏產品使用。
•
如有以下狀況,在使用 Capillus
•
或者對波長為 650 nm 的光敏感。
保養說明
如果需要清潔 Capillus
射療法帽沒有可由使用者維修的零件。如果需要維修,請聯絡 Capillus, LLC.。
在清潔前,請拔下 CAPILLUS
•
清潔 Capillus
雷射療法帽時,請用酒精棉片或沾濕的布輕輕擦拭雷射裝置的內表
•
®
面。請勿過度施力,因為這樣可能會損壞裝置。
請勿對裝置的任何部分使用丙酮或任何其他溶劑,丙酮和其他溶劑會損壞裝置並
•
使保固失效。
操作資訊
Capillus
雷射療法帽專為在 -20°至 60° C(-4°至 140° F)間的環境溫度下運作
®
設計。
60° C
-20° C
雷射療法帽之前,請諮詢醫師:患有頭皮癌症;
®
雷射療法帽的表面,請按照以下說明進行。註:Capillus
®
雷射療法帽上的所有纜線
®
15% 相對
濕度
63
90% 相對
濕度
700 hPa
雷
®
1060 h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