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功率射頻器材技術規範
取得審驗證明之低功率射頻器材,非經核准,公司、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加大
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低功率射頻器材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應立即停用,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前述合法通信,指依電
信管理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低功率射頻器材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科學及醫療用電波
輻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
產品電源狀態表
根據能源相關產品的生態設計要求指令 (2009/125/EC) 和能源相關產品生態設計和能源資訊(修
正) (歐盟退出)條例 2020,本產品符合下列規範或文件:條例 (EC) 1275/2008 號(根據條例 (EU)
801/2013 號修訂) 。該產品配備 HiNA 功能。
必要的電源狀態資訊
在 230V/50Hz 輸入的情況下,指定電源模式
下的功耗
設備等待多長時間自動切換入模式
在 230V/50Hz 輸入的情況下,若所有有線網
路連接埠已連接且所有無線網路連接埠已
啟動,網路待命的功耗
無線網路連接埠取消啟動/啟動流程。取消
啟動所有網路將啟動待命模式。
監 管 與 法 律 資 訊
待命
≤ 0.5 W
< 2.5 小時
N/A
Wi-Fi:要取消啟動流程,請將細迴紋針插入放大器背面的
孔中,按住 2 秒,直到放大器背面的燈閃爍白色光 3 次。
Bluetooth :要取消啟動流程,請清除 Bluetooth 的配對清單。
長按放大器上的 Bluetooth 按鈕 10 秒。要重新啟動,請連接
一個 Bluetooth 音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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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T C H
電源模式
網路待命
Wi-Fi®、乙太網路和 Bluetooth ® ≤ 3.0 W
≤ 20 分鐘
≤ 3.0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