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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用 / 回收利用
见 Fig. 10。
产品服务周期终止时,设备可报废并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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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不再使用已经报废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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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设备中不含有任何增压元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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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利用设备中用过的钢、铝、NBR (腈基丁二烯橡胶)和塑料等各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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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所有危险物质单独收集起来,并按照环保方式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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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产品的回收利用,请咨询荷马特授权代理商。
警告
禁止将电池组投入普通家庭垃圾箱中 (WEEE- 指令 2012/19/EU)。
电池组应遵照 RoHS 指令 2011/65/EU ( 限制在电子电器产品使用某些危险物质的规定 )。
将电池组送回当地的荷马特授权代理商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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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400.015_006
GTR 53* (LP) EVO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