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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S3BATC
可充電式電池組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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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0900-04
安全摘要
為避免潛在的危險,請僅依照指示使用此產品。
避免火源或身體傷害
將產品接地: 為確保操作安全,即使使用電池電源進行
操作,示波器底座仍應保持在地面接地電位。您可以將
Tektronix 所提供的接地線自示波器後方面板的端子連接至
地面接地以提供保護。若您使用不同的接地線,此接地線
必須是 18 或更大口徑。
正確將電池充電: 請在建議的溫度下依建議的充電週期進
行電池組的充電。
使 用 正 確 的 電 池 充 電 器 : 僅 使 用 TDS3CHG 充 電 器 或
TDS3000 、 TDS3000B 和 TDS3000C 系 列 示 波 器 來 充 電
TDS3BATC 鋰電池組。
請勿在蓋子未蓋上之前即進行操作: 如果蓋子或是面板被
取下,請勿操作本產品。
懷疑有故障時請勿操作: 若您懷疑此產品已遭損壞,請讓
合格的維修人員進行檢查。
保持空氣的流通: 請參考 TDS3000、TDS3000B 或 TDS3000C
系列示波器使用者手冊的安裝說明,以瞭解關於安裝產品
使其具有良好通風的詳細資訊。
請勿在潮濕的狀態下操作:
請維持產品表面的清潔與乾燥:
此手冊中的安全規定
小心。
警告聲明中指明了可導致損害此產品或其他特
性的條件或常規。
本產品的安全符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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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池回收
此 TDS3BATC 鋰充電式電池組必須進行回收或加以適當
處理。
鋰電池受各國家與地區之處理與回收法規管轄。棄
置任何電池之前,請一律檢查並遵循適用法規。若位
於美國和加拿大,請聯絡 Rechargeable Battery Recycling
Corporation (www.rbrc.org),或您當地的電池回收業者。
許多國家都禁止將廢電子儀器當作標準廢棄物棄置。
務必將電池放電,再放入電池收集筒。使用絕緣膠帶
或其他核可的遮蔽物蓋住電池接點,避免短路。
依照歐盟廢棄電子電器設備 (WEEE) 和電池
指令要點 Directives 2002/96/EC 和 2006/66/EC,
此 符 號 表 示 此 產 品 遵 守 歐 盟 要 求 。 如 需 回
收 選 項 的 詳 細 資 訊 , 請 參 閱 Tektronix 網 站
(www.tektronix.com) 支援∕服務區。
運送鋰電池
本產品中的鋰充電式電池組電量低於 100 瓦時。根據《聯
合國測試和標準手冊》第 III 部分第 38.3 節中所定義,每
組電池組中的等價鋰內容物少於 8 公克,而單一電池中的
等價鋰內容物各為 1.5 公克。
運送鋰電池之前,請務必檢查所有適用的地方、國家
或國際法規。
在特定狀況下,可能限制或禁止運送報廢、損壞或回
收的電池。
說明
TDS3BATC 電 池 組 適 用 於 TDS3000 、 TDS3000B 和
TDS3000C 系 列 示 波 器 。 14.4 VDC 電 池 組 包 含 一 組 鋰 電
池。
韌體需求
TDS3000 或 TDS3000B 系 列 示 波 器 中 的 韌 體 必 須 為 版 本
3.26 或更新版本,使電池量錶 (
) 的運作正常。所有
TDS3000C 系列中的韌體版本都包含量錶。
您可以從 Tektronix 網站 (www.tektronix.com) 下載最新版的
儀器韌體。
移除電池組
若要移除電池組,請依照下列步驟:
1.
打開電池蓋。
2.
將電池組兩側的提把立起來,並使用提把將電池組拉
出示波器。
電池維護指引
TDS3BATC 鋰充電式電池組的使用與處理,需遵循例行維護
與保養程序。請務必遵循本節指引,以安全使用 TDS3BATC
鋰電池,並獲得電池最長壽命。
電池組注意事項
若長期不使用電池,請勿將其留置於產品內或處於儲存狀
態。當某電池長達六個月未使用,請檢查其充電狀態,並
依需要充電或棄置。請參閱為電池組充電和電池回收。
鋰電池一般估計壽命為二至三年,或充電 300 到 500 次,
視何者先發生。一次充電週期表示從完全充電,用到完全
放電,再次完全充電的期間。未耗盡所有充電週期的電
池,平均壽命為二至三年。
充電式鋰電池壽命有限,其蓄電力會逐漸減少。這種蓄電
力的減少 (稱為電池老化) 是不可逆的。隨著蓄電力減少,
電池可供應產品電力的時間 (運作時間) 亦會檢少。
未使用或處於儲存狀態時,鋰電池會持續慢慢放電 (自行
放電)。請定期檢查電池的充電狀態。
您只可以在 TDS3000、TDS3000B 和 TDS3000C 系列示波器
內使用 TDS3BATC 電池組。
維護電池組
請觀察並注意新充飽電的電池能為產品提供電力的運
作時間。您可使用新電池運作時間當作基準,和舊電
池運作時間進行比較。電池的運作時間會根據產品組
態和執行的應用程式而有所不同。
請定期檢查電池的充電狀態。
對於接近使用壽命終點的電池,請細心監控其狀態。
若電池運作時間降到原有的 80% 以下,或充電時間明
顯增加,可考慮更換新電池。
若長期不使用或儲存電池,請遵循儲存需求。若未遵
循儲存需求,而安裝時電池無法為示波器提供電力,
則此電池可視為損壞。這段期間內請勿將 AC 電源連
接到示波器。請將電池從示波器取下。勿嘗試重新充
電或使用此電池。請更換新電池。
為電池組充電
電池組會在示波器接上線路電源時自動充電。為使充電更
有效率,請另外選用外部充電器 (TDS3CHG)。
您不需要連續充電 (持續充電) 鋰電池組,即可在工作之
間維持完全運作的電量。但鋰電池組在未使用時會自行放
電。為達到最長運作時間,請先將電池組充電再進行使
用。若打算長期存放電池組,請閱讀長期存放的特定指
示。
當電池組在示波器內時,螢幕上的量錶圖示 (
示充電電量。
為避免電池組的自動關機,只有在量錶表示充電量充
足時才能執行電池組上的示波器。
為了確保量錶的正確性,請定期在電池組上執行示波
器,直到自動關機為止。
注意。
TDS3CHG 外部充電器可能會增加可用電量,並將
量錶重設到較高位準。若後續使用示波器充電,則所表示
的充電量可能會比完全充電來的少。
設定
一般充電時間
可在示波器關機或開機的情況下
32 小時
為電池組充電
使用 TDS3CHG 外部充電器為電池
6 小時
組充電
小心。
為了避免造成電池組的損害,請僅使用示波器
或 TDS3CHG 電池充電器為電池組充電。請勿將任何其
他電壓來源連接至電池組。
注意。
若欲獲得最佳性能,請在初次使用之前或長期未
使用時,為電池組完全充電。
) 則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