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商声明
制造商质保与责任范围
我们当前适用的质保条件和责任范围请参见: http://www.adamhall.com/media/shop/downloads/documents/
manufacturersdeclarations.pdf。 有关售后服务事宜请联系: Adam Hall GmbH, Adam-Hall-Str. 1,
61267 Neu Anspach / E-mail Info@adamhall.com / +49 (0)6081 / 9419-0.
废弃处理本产品的正确方法
(适用于欧盟国家以及其他采取垃圾分类的欧洲国家) 产品或其附属文件上的这一符号表示, 该设备在使用期结束
后不得与普通的生活垃圾一同丢弃, 避免在不受控制的废弃物处理过程中造成环境或人身损害。 请将本产品与其它
废弃物分开处理, 使其得到回收, 促进可持续性经济循环。 作为个人, 您可通过出售该产品的经销商或通过相应的当地政
府机构获取环保处理废弃物的相关信息。 作为商业用户, 请联系您的供货商, 必要时请查看协议中规定的设备废弃处理条
件。 本产品不得与其它商用垃圾一同丢弃。
CE符合性声明
Adam Hall GmbH公司在此声明, 本产品符合以下指令 (如适用) :
无线设备指令R&TTE (1999/5/EG) , 2017年6月起由RED (2014/53/EU) 取代
低电压指令 (2014/35/EU)
电磁兼容指令 (2014/30/EU)
RoHS ( 2011/65/EU) ( 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
完整的符合性声明请参见www.adamhall.com。
您也可以发送邮件至info@adamhall.com询问信息。
根據NCC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規定:
(1)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
設
計之特性及功能。 (2)第十四條
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
續使
用。 前項合法通信, 指依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 低功率射頻電機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 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
性電
機設備之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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