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 电池若是膨胀请勿继续使用
微功率设备产品使用说明:
(一) 符合"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目录和技术要求"的具体条款和使用场景, 采用
的天线类型和性能, 控制、 调整及开关等使用方法;
(二) 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场景或使用条件、 扩大发射频率范围、 加大发射功率 (包括额外加
装射频功率放大器) , 不得擅自更改发射天线;
(三) 不得对其他合法的无线电台 (站) 产生有害干扰, 也不得提出免受有害干扰保护;
(四) 应当承受辐射射频能量的工业、 科学及医疗 (ISM) 应用设备的干扰或其他合法的
无线电台 (站) 干扰;
(五) 如对其他合法的无线电台 (站) 产生有害干扰时, 应立即停止使用, 并采取措施消
除干扰后方可继续使用;
(六) 在航空器内和依据法律法规、 国家有关规定、 标准划设的射电天文台、 气象雷达站、
卫星地球站 (含测控、 测距、 接收、 导航站) 等军民用无线电台 (站) 、 机场等的电磁
环境保护区域内使用微功率设备, 应当遵守电磁环境保护 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七) 禁止在以机场跑道中心点为圆心、 半径5000米的区域内使用各类模型遥控器;
(八) 微功率设备使用时温度和电压的环境条件。
低功率射頻器材技術規範
取得審驗證明之低功率射頻器材, 非經核准,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
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低功率射頻器材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
信;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述合法通信, 指
依電信管理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 低功率射頻器材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 科學及醫療
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
廢電池請回收
*報廢電池請按照廢棄物管理辦法回收處理
鋰電池安全使用指南
注意: 電池若未正確更換, 可能會爆炸, 請用原廠建議之同款的電池來更換。
電池不可當作一般的家庭廢棄物棄置, 請依據當地法規使用公共回收系統退回、 回收或處理電池。
電池極性 (+) 和 ( - ) 不得相反連接, 充電電池極性如果電池極性反轉, 則有爆炸危險。
請勿將此電池放在靠近火源或任何高溫的地方, 否則可能會因高熱源而發生爆炸(60℃以上)。
電池組不得受撞擊, 也不能用任何尖銳的物體去穿刺。
該電池組無防水功能, 不得暴露於潮濕場所避免受潮導致兩電池極性短路導致爆炸危險。
電池若是膨脹請勿繼續使用
Custom Union Compliance .
(Russia / Belarus / Kazakhstan / Armenia / Kyrgyzstan)
ACMA Compliance
(Australia/ New Zealand)
Complies with
IMDA Standards
DA 106032
54
Singapore approval (IM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