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电子电气产品含有某些有害物质, 在环保使用期限内可以放心使用, 超过环保使用期限之
后则应该进入回收循环系统。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 提示性说明
为了更好地关爱及保护地球, 当用户不再需要此产品或产品寿命终止时, 请遵守国家废弃电器电子
产品回收处理相关法律法规, 将其交给当地具有国家认可的回收处理资质的厂商进行回收处理。
锂电池安全使用指南
注意: 电池若未正确更换, 可能会爆炸, 请用原厂建议之同款的电池来更换。
电池不可当作一般的家庭废弃物弃置, 请依据当地法规使用公共回收系统退回、 回收或处理电池。
1 . 电池极性 (+) 和 ( - ) 不得相反连接, 充电电池极性如果电池极性反转, 则有爆炸危险。
2 . 请勿将此电池放在靠近火源或任何高温的地方, 否则可能会因高热源而发生爆炸。
3 . 电池组不得受撞击, 也不能用任何尖锐的物体去穿刺。
4 . 该电池组无防水功能, 不得暴露于潮湿场所避免受潮导致两电池极性短路导致爆炸危险。
5 . 电池若是膨胀请勿继续使用
微功率设备产品使用说明:
(一) 符合"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目录和技术要求"的具体条款和使用场景, 采用
的天线类型和性能, 控制、 调整及开关等使用方法;
(二) 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场景或使用条件、 扩大发射频率范围、 加大发射功率 (包括额外加
装射频功率放大器) , 不得擅自更改发射天线;
(三) 不得对其他合法的无线电台 (站) 产生有害干扰, 也不得提出免受有害干扰保护;
(四) 应当承受辐射射频能量的工业、 科学及医疗 (ISM) 应用设备的干扰或其他合法的
无线电台 (站) 干扰;
(五) 如对其他合法的无线电台 (站) 产生有害干扰时, 应立即停止使用, 并采取措施消
除干扰后方可继续使用;
(六) 在航空器内和依据法律法规、 国家有关规定、 标准划设的射电天文台、 气象雷达站、
卫星地球站 (含测控、 测距、 接收、 导航站) 等军民用无线电台 (站) 、 机场等的电磁
环境保护区域内使用微功率设备, 应当遵守电磁环境保护 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
(七) 禁止在以机场跑道中心点为圆心、 半径5000米的区域内使用各类模型遥控器;
(八) 微功率设备使用时温度和电压的环境条件。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取得審驗證明之低功率射頻器材, 非經核准,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
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低功率射頻器材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
信;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述合法通信, 指
依電信管理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 低功率射頻器材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 科學及醫療
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
*報廢電池請按照廢棄物管理辦法回收處理
鋰電池安全使用指南
注意: 電池若未正確更換, 可能會爆炸, 請用原廠建議之同款的電池來更換。
電池不可當作一般的家庭廢棄物棄置, 請依據當地法規使用公共回收系統退回、 回收或處理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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