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規範
美國
該設備符合 FCC 規則之第 15 部分。 其使用受以
下兩個條件制約:
1. 該設備不產生有害干擾。
2. 該設備須接受可能遭受的任何干擾, 包括可能
導致執行異常的干擾。
未經 Promethean 明確授權, 擅自變更或修改本設
備將導致失去使用者使用本設備的權利。
對於非故意性無線電零件, 該設備已經做過測試,
並依 FCC 規則之第 15 部分得出符合 B 類數字設
備限制之結論。 這些限制的目的是適當地防止在
住宅安裝中發生有害干擾。
該設備會產生、 使用射頻能量, 而且可輻射射頻能
量。 如不依說明安裝和使用, 可能會對無線電通信
造成有害干擾。 但是, 並不保證在特定安裝中不
發生干擾。
如該設備對廣播或電視接收造成有害干擾 (對設
備進行開、 關操作即可判定是否存在干擾) , 我們
鼓勵使用者嘗試採取下列一種或多種措施來消除
這種干擾:
● 對接收天線進行重定向或重定位。
● 增大設備和接收器之間的間隙。
● 將設備連入一個電路上的插座中, 該電路不能是
接收器所在的電路。
● 向經銷商或有經驗的廣播/電視技術員
尋求協助。
加拿大
該設備符合加拿大工業標準 RSS-210。
其使用受以下兩個條件制約:
1. 該設備不產生有害干擾。
2. 該設備須接受可能遭受的任何干擾,
包括可能導致執行異常的干擾。
未經 Promethean 明確授權, 擅自變更或修改本設
備將導致失去使用者使用本設備的權利。
該設備還符合加拿大工業標準 RSS-102。
該 B 類數字設備符合加拿大的 ICES-003。
歐洲
該產品上的無線介面 (安裝之後) 專門用於在下述國
家/地區與其他 Promethean 無線設備一同使用:
奧地利、 比利時、 保加利亞、 賽普勒斯、 捷克共和
國、 丹麥、 愛沙尼亞、 芬蘭、 法國、 德國、 希臘、 匈牙
利、 冰島、 愛爾蘭、 義大利、 拉脫維亞、 立陶宛、 盧
森堡、 馬爾他、 荷蘭、 挪威、 波蘭、 葡萄牙、 羅馬尼
亞、 斯洛伐克共和國、 斯洛文尼亞、 西班牙、 瑞典、
瑞士及英國。
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
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
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
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 ;經發現有干擾
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
使用。 前項合法通信, 指依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線
電通信。 低功率射頻電機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
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
符合性聲明
請聯絡 Promethean, 索取本產品的符合性聲明。
C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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