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使用裝置時每 2 小時重新啟動一次,以確保裝置
效能。
使用環境
請確定操作環境符合裝置的需求。工作溫度應為 -30 °C
至 55 °C (-22 °F 至 131 °F),工作濕度應在 95% 以下,無
冷凝。
將裝置放在乾燥且通風良好的環境中。
請勿使裝置暴露於高電磁輻射或塵土飛揚的環境中。
請勿將鏡頭瞄準陽光或任何其他明亮的光線。
使用任何雷射設備時, 請確保裝置鏡頭未暴露在雷射光
束中,否則可能會燒毀。
避免在震動表面或受衝擊的地方安裝設備 (忽視這項提
示可能會導致設備損壞)。
此裝置只能在海拔 2000 公尺以下的地區安全使用。
緊急
如果裝置產生煙霧、異味或噪音,請立即關閉電源,拔除
電源線,並聯絡維修中心。
製造地址
310052 中國浙江省杭州市濱江區西興街區丹風路 399
號 2 號樓 B 單元 313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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