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格
参见第 2 页
独立竖直或堆叠条件下的承重能力 - 请勿超过:272 kg(160 磅)- 含所有组件或附件。
墙挂安装方式下的承重能力 - 请勿超过:90.7 kg(200 磅)- 含所有组件或附件。
不要堆叠 2 个以上的机架组件。
CFR16 是为支承音频/视频设备而设计的。
注意:
在独立竖置时,为避免倾翻,始终要自底向上装载机架,首先在机架内装载最重的组件。
50% 的物件总重量应安置在机架的下 1/3 以内。
如果采用壁挂式安装,则物件重量可按需要布置。
注意:
避免潜在人身伤害和财产损毁!
请勿将此产品用于制造商明确指定以外的其他目的。
墙壁的承重力必须至少达到机架和组件或附件总重量的五倍。
如您不理解这些说明,或对本产品的安全安装、拆卸或使用存有疑问,请联系客户服务部门,或致电合格的承建商以咨询相关信息。
对因不当安装或不当使用而造成的损失或伤害,制造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需要的工具
参见第 2 页
技术规格 CFR1615
技术规格 CFR1620
92
重要安全说明 – 保存这些说明 – 使用本产品之前,请阅读完本说明书
参见第 3 页
参见第 4 页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