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 ID: O4GSPPRO
中國製造
本裝置符合「FCC規則」第15部分的規定。
作業須遵從下列條件:
本裝置不得造成有害干擾,並且本裝置必須接受所收到的任何干擾,包括可能造成不理想作業的干擾。
附註:
對於擅自修改本設備而造成的任何收音機或電視干擾,製造商概不負責。此等修改可能令使用者喪失
使用本設備的權利。
附註:依照「FCC規則」第15部分,本設備經測試符合對B類數位裝置的限制。這些限制設計為在住
宅環境中針對有害干擾提供合理防護。本設備產生且能夠發出射頻能量,倘若安裝和使用不依照指示
進行,可能對無線電通訊造成有害干擾。然而,不能保證在特定安裝中不會發生干擾。
倘若本設備確實對收音機和電視的接收造成有害干擾(這可透過開關此設備而確認),建議使用者採
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設法糾正此干擾:
-- 改變接收天線的方向或位置。
-- 增加此設備與接收器之間的距離。
-- 確定此設備所連接的插座與接收器所連接的插座屬於不同的電路。
-- 向經銷商或有經驗的無線電與電視技師徵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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