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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使用隨附之汽車充電器、電源線以及其他配件,以免造成因產品規格不符之產品損壞。對於因使用非原裝的汽車充電器或電源線所造成
之任何損失或損壞,我們概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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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使用或存放期間電池變形、膨脹或開始漏液,請立即停止使用本智慧型記錄器以避免安全問題,並請聯繫售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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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將本智慧型記錄器遠離任何較強磁力之區域,以免造成智慧型記錄器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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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在60°C以上的高溫或-10°C以下的低溫環境使用本智慧型記錄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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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僅於法律允許之範圍內使用本智慧型記錄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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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記錄器連接車充,請連接車充標有70mai的USB。
NCC警語:(僅適用於台灣市場)
取得審驗證明之低功率射頻器材,非經核准,公司、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低功率射頻器材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信;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應立即停用,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述合法通信,指依電信管理法規定作業之無線電通信。
低功率射頻器材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科學及醫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
視力保護注意事項
(1)使用 30 分鐘請休息 10 分鐘;
(2)未滿 2 歲幼兒不看螢幕,2 歲以上每天看螢幕不要超過 1 小時
(3)使用過度恐傷害視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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