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需詳細資料,請參閱網際網路警報中控中
心的「快速使用指南」。
2. 將 T1 拿到靠近網際網路警報中控中心的位置
(50 公分內),然後按下 T1 背面的按鈕以傳
送新增請求。
網際網路警
報中控中心
3. 網際網路警報中控中心發出裝置類型和序號
的語音提示,表示已新增 T1。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非經許
可,公司、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加
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
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
擾合法通信;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信,指依電信法規定作業之無線
電通信。
低功率射頻電機須忍受合法通信或工業、科學及醫
療用電波輻射性電機設備之干擾。
設定按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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