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
用户信息
本设备已经过测试,符合 FCC 法规第 15 章有关 B 类数字设备的限
制。这些限制专适用于在住宅内安装此设备,能够为用户提供免受有害
干扰影响的足够保护。本设备产生、使用并可能发射无线电频率能量,
如果没有按照要求安装和使用设备,可能会对无线电通讯产生有害干
扰。但是,并不保证本设备在特定的安装情况下不产生干扰。如果本设
备确实对收音机或电视机的接收产生有害干扰,可以通过关闭本设备
然后再打开的方法来确定干扰,建议用户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方法自
行排除此干扰。
• 调整接收天线的方向或位置。
• 增大设备和接收机之间的距离。
• 将设备连接到与接收机不同的电路插座。
• 可以向经销商或有经验的无线电/电视工程师咨询以寻求帮助。
加拿大工业部 ICES-003 合规标签:CAN ICES-3 (B)/NMB-3(B)
注意:测试过程是使用提供和推荐的线缆类型进行的。使用非屏蔽类型的线缆可
能会降低电磁兼容性能。
本产品符合所有相关欧盟法规的基本要求,并且允许使用 CE 标志。
可从以下地址获得"CE 符合性声明": www.shure.com/europe/
compliance
授权的欧洲代表:
Shure Europe GmbH
欧洲、中东、非洲总部
部门:欧洲、中东、非洲批准部
Jakob-Dieffenbacher-Str.12
75031 Eppingen, Germany
电话:49-7262-92 49 0
传真:49-7262-92 49 11 4
电子邮件:info@shure.de
66
Android 兼容性
便携式听音放大器能够与支持 2.0 级 USB 音频和 Micro-B 型 OTG(移
动)连接的 Android 设备兼容。不与所有 Android 设备兼容。Android
为 Google Inc. 的商标。
"Made for iPod"、"Made for iPhone"和"Made for iPad"表示专门设计为
用于分别与 iPod、iPhone 或 iPad 连接的电子产品,并且经过开发商的
认证,符合 Apple 性能标准。Apple 不对此设备的运行或其是否符合安
全和管控标准责任。请注意,将此配件与 iPod、iPhone 或 iPad 一起使
用可能会影响无线性能。
iPad、iPhone、iPod、iPod classic、iPod nano、iPod touch 和 Retina
是 Apple Inc. 在美国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的注册商标。iPad Air 和 iPad
mini 是 Apple Inc.的注册商标。"iPhone"是从 Aiphone K.K. 获得使用
许可证的商标。
Mac
和 Lightning
是 Apple Inc. 的注册商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