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需知
请仔细阅读本使用说明。 遵照全部安全须知, 以
避免在设备操作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
失。 SKF 不对由于不安全的产品使用、 缺乏维护或
不正确的设备操作而导致的损坏或伤害负责。 如
对设备的使用有任何不确定, 请联系 SKF。
不遵守如下规定可导致设备严重损坏和人员受
伤。
切勿让设备承受粗暴对待或严重冲击。
•
始终阅读并参照操作说明。
•
打开仪器外壳可导致危险性误操作并使保修
•
失效。
切勿在有爆炸风险的区域内使用该设备。
•
切勿让设备暴露于高湿度或直接接触水。
•
应由 SKF 执行所有修理工作。
•
使用仪器配备的耳机以外的任何其他耳机可
•
导致检测仪的内部损坏。
60 ZH
符合欧盟相关产品条例的声明
TLGU 10
我们, SKF MPT, Meidoornkade 14,
3992 AE Houten 荷兰全权负责并申明在所示使用
说明书中所描述的产品, 符合下列 "系列"
指令要求:
欧盟电磁兼容指令EMC DIRECTIVE 2014/30/EU
RoHS 指令 (EU) 2015/863 and the harmonized
standard: EN IEC 63000:2018: Technical
documentation for the assessment of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products with respect to the 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
并遵从以下标准:
EN 61326-1:2013:
用于测量、 控制以及实验室用途的电气设
备, EMC 要求 -
第 1 部分: —般要求。
EN 55011: 2016 + A1:2017:
工业、 科学和医疗(ISM)射频设备 - 电磁干扰特
性 - 限值和测量方法。
EN 61000-4-2:2009:
电磁兼容性 (EMC) –
第 4 部分: 测试和测量设备。 第 2 节: 静电放电
抗干扰试验。
EN 61000-4-3:2006 + A1:2008 + IS1:2009
+ A2:2010:
电磁兼容性 (EMC) –
第 4 部分: 测试和测量设备。 第 3 节: 辐射、 无
线电频率、 电磁场抗干扰试验。
Houten, 荷兰, 2021年10月
Mrs. Andrea Gondová
质量与合规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