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 是 Apple Inc. 的商標。所有其他商標均是其各
自擁有者的財產。保留所有權利。專利:mophie.
com/patents。
本裝置符合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規定第
(Part 15 of the FCC Rules)。操作時需符合以下兩種
狀況:(1) 本裝置不會引起有害的干擾,以及 (2)
本裝置必須能承受所有遭遇的干擾,包括可能會
引起操作不正常的干擾。
附註:本裝置經依照美國聯邦通訊委員會規定第
15 條進行測試,證明符合 B 級(Class B) 數位裝置
之限制條件。訂定這些限制乃為提供適當保護,
以防止於住宅設施內使用本裝置時造成不良干
擾。使用本裝置將會產生並釋出無線電波電能,
如未依照說明進行安裝使用,將對無線電通訊產
生不良干擾。但不保證本裝置之具體安裝一定不
會產生干擾。可藉由交替開啟和關閉本裝置,來
判定本裝置是否對電台或電視接收造成不良干
擾,若存在,使用者可透過以下一或多種方法試
著解除此干擾:
•
調整接收天線的方向或位置。
•
拉開設備與接收器的距離。
•
將設備接到與接收器不同電路的插座上。
•
咨詢經銷商或有經驗的技術人員尋求幫助。
修改聲明:本裝置的任何變更或修改可能使保固
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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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