飛行控制和無線通訊需求
1. 確保在開闊空曠處操控飛行器。高大的鋼筋建築物、山體、岩石、樹
林有可能對指南針、遙控器訊號或 GNSS 訊號造成干擾。
2. 為防止遙控器與其他無線裝置相互干擾,請務必先關閉其他同頻段無
線裝置,然後再使用遙控器。
3. 若同時使用多架飛行器(包括 T50、T25 和其他型號飛行器),請確保
各飛行器之間的距離為 10 公尺以上,以免產生干擾。
4. 多架飛行器近距離進行操作時,雷達靈敏度可能會降低,請謹慎飛行。
5. 在電磁干擾源附近飛行時, 請務必保持謹慎。 電磁干擾源包括但不限於:
高壓電線、高壓輸電站、行動電話基地台和電視廣播訊號塔。在上述
場所飛行時,飛行器的無線傳輸性能可能會受到干擾影響,若干擾訊
號過大,飛行器將無法正常飛行。
6. 若使用 RTK 高精準度定位模組進行 RTK 規劃,須在規劃完成後取下該
模組,否則可能會影響遙控器通訊性能。
安全飛行
為了避免造成可能的傷害和損失,務必遵守以下各項規定:
1. 使用者不得在飲酒、吸毒、藥物麻醉、頭暈、四肢無力、噁心及其他
身體狀態不佳或精神狀況不佳的情況下操控本産品。
2. 除非發生特殊情況(如飛行器可能撞向人群),否則禁止在飛行過程
中停止馬達。
3. 降落後,務必先關閉飛行器電源,再關閉遙控器電源。
4. 禁止使用本產品向建築物、人群或動物投擲或發射任何危險物體。
1. 使用者應確保已對飛行器有足夠程度的瞭解,並清楚所有的緊急返航
措施。
2. 每次飛行前,使用者均應準備好飛行計劃。請勿魯莽操控本產品。
3. 禁止使用本產品進行任何違法及不當行為(包括但不限於間諜、軍事
行動及非法調查工作)。
4. 禁止使用本產品進行任何妨害他人隱私權的行為。
5. 禁止使用本產品侵犯他人物權。
飛行檔位、作業模式和警告
飛行檔位
飛行器預設使用 N 檔(普通檔)進行飛行。
當 GNSS 訊號弱或指南針受干擾時,飛行器將被動進入姿態模式。在姿
態模式下,飛行器的飛行速度將與風速等的環境因素有關。
在姿態模式下,飛行器容易受外界干擾,進而在水平方向產生飄移。因此,
飛行器在此模式下無法自行執行定點懸停,使用者必須手動操控遙控器方
可執行飛行器懸停。
在此模式下,飛行器的操控難度將大幅增加。如需使用此模式,請務必熟
悉飛行器在此模式下的行為,且需能夠熟練地操控飛行器。使用時,切勿
讓飛行器飛離太遠,以免因為距離過遠而喪失對於飛行器姿態的判斷,進
而造成風險。同時應儘量避免在 GNSS 衛星訊號差、有遮擋的環境(如
高大建築物附近)以及狹窄的空間飛行,以免被動進入姿態模式,導致飛
行事故。
作業模式
為了避免造成可能的傷害和損失,務必遵守以下各項規定:
1. 務必在您熟悉飛行器的特性和各種作業模式之後,方可進行操作。
2. 無論在任何作業模式,均須讓飛行器全程處於視線範圍內,並隨時注
意飛行器狀態,確保作業路線上無障礙物。
3. 飛行器僅在 GNSS 訊號良好時,方可進行大田航線及果樹航線作業。
返 航
1. 在 GNSS 訊號欠佳的情況下返航功能將失效。
2. 若返航路線上存在高大建築物,將對飛行器返航安全造成影響,因此
請在每次使用返航功能前設定好返航高度。在遙控器訊號良好的情況
下,您可透過調整飛行器高度進行躲避。
3. 務必在遙控器通訊範圍內操控飛行器。
4. 確保只有在緊急情況下才使用返航功能,因為返航功能會受到天氣、
環境以及地磁等因素影響。
5. 在自動返航過程中,若在返航路徑上距離飛行器小於 20 公尺處有障礙
物,則飛行器將減速至懸停。隨後,飛行器將退出返航過程,使用者
可手動操控飛行器。
6. 若在大田航線或果樹航線作業過程中觸發返航,則飛行器可在返航時
自動規劃路徑,繞過已新增的障礙物。
低電量
1. 系統發出嚴重低電量警告後,飛行器將自行下降。此時,使用者仍可
上推油門以提升飛行高度,並控制飛行器航向及前後左右方向的運動,
使其飛行至適當場所後再降落。
2. 當系統發出低電量警告時,務必讓飛行器返航並降落,以免在失去動
力後對飛行器、他人、動物及財物造成危險。
無 藥
1. 使用者可根據實際作業場景在大疆農業應用程式中設定無藥行為,如
懸停、爬升或返航。當作業箱中無藥時,應用程式將顯示提示資訊。
法律規範與飛行限制
法律規範
為避免違法行為及可能的傷害和損失,務必遵守以下各項規定:
1. 禁止對飛行器進行任何改造或將其用於農業植保以外的其他用途。
2. 請勿在載人飛機附近操作飛行器。必要時須立即降落。
3. 禁止在大型活動現場使用飛行器。這些場地包括但不限於:體育競賽
場館、演唱會。
4. 禁止讓飛行器飛入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禁飛區。禁飛區包括但不限於:
機場、邊境線以及主要城市和臨時舉行活動區域。
5. 確保飛行器飛行時,不會對航線上的大型載人飛機造成影響。隨時保
持警覺,並避開其他飛行器。
6. 對於設有高度限制的空域,飛行時禁止超過高度限制。
7. 確保飛行器在您的視線範圍內飛行,如有必要可安排觀察員幫助您監
控飛行器位置。
8. 禁止使用飛行器搭載任何違法危險物品。
1. 確保您已清楚瞭解飛行活動的類別(例如:娛樂、公務或商務)。在
飛行前務必取得主管機關頒發的許可證。如有必要,可向當地法務工
作者諮詢飛行活動類別的詳細定義說明。請注意,在某些地區與國家
禁止使用飛行器進行任何形式的商業行為。
2. 禁止在敏感建築設施,例如:在發電站、水力發電站、監獄、交通要道、
政府大樓及軍事設施附近使用飛行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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