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个人防护装备 (PSA)
危险!
个人防护装备(以下简称 PSA)用于保护人员。 请务必使用计量介质产品数据
表(安全数据页)中说明的 PSA。
2.7
运营方责任
在欧洲经济区 (EWR) 范围内必须注意并遵守有效的国家指令 (89/391/EEC) 、相
关指令和其中关于工作人员在工作时使用工作设备的安全性以及健康防护相关最
低规定的指令 (2009/104/EC) 。
运营方必须遵守以下当地法律条例:
n
人员安全(同业工伤事故保险联合会规定和事故防范规定、工作场所指令),例如操作
说明书、以及根据危险物质管理条例 (GefStoffV)§20 的说明、个人防护装备 (PSA)、技
术检查;
n
工作设备安全(防护装备、操作说明、流程风险和维护);
n
产品采购(安全数据页、危险物质目录);
n
产品废弃处理(废物管理法);
n
材料废弃处理(停止使用、废物管理法);
n
清洗(清洗剂和废弃处理),
n
并遵守有效的环境保护规定。
此外,运营方必须负责:
n
提供个人防护装备 (PSA)。
n
注意操作说明书中的措施并指导人员;
n
在操作区域中(与地面距离 1 米以上): 确保安全接触;
n
运营方必须负责根据 ASR 7/3 为操作区域提供照明。
n
若由运营方自行对设备进行安装和调试,则必须确保该操作符合当地的规定。
2.8
工作区域的一般危险
滑倒危险
警告!
工作区域和制备区域中的液体溢出将导致滑倒危险!
– 立即使用合适的粘合剂吸收溢出的液体并按照规定进行废弃处理。
– 必要时将产品容器放置在槽中。
– 操作时穿上防滑并且耐化学品的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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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版本 04-0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