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TL7-A/C/E/G5_ _-M_ _ _ _-B/Z-DEX_-K_ _/KA_ _
微脉冲位移传感器 – 杆状结构
2
ATEX 安全提示
使用规定
2.1
微脉冲位移传感器适合根据标记作为在气体和粉尘爆炸危
险区域使用的电气设备。位移传感器在机器或设备中与控
制系统或分析单元一起组成一套行程测量系统,并仅可应
用于此项用途。
机器或设备的安装人员须负责针对电气设备的选择而评估
针对预期使用范围的标记是否合适。安装时应遵守使用说
明书的说明以及其他适用的安全规章和规定。
机器或设备的运营方必须确保,在允许的运行条件下按照
此使用说明书的说明、适用的安全规章以及其他规定操作
位移传感器。
未经授权的篡改、超出所允许运行条件的不当使用和操作
将导致保修和责任索赔失效。
安全措施
2.2
安装人员和运营方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在位移传感
器出现故障的情况下不会发生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如有
迹象表明存在损坏或故障,则应立即停止运行位移传感器
并防止未经授权使用该设备。
虽然采取了正确的防爆措施,但无论是在正常运行还是在
出现故障的情况下,均仍存在一定的风险,可能会导致人
员伤害和设备损坏。
认证、标准和符合性
2.3
此 CE 标志证明,我方产品符合当前
EMV 及 ATEX 指令的要求。随附的
CE 符合性声明则证明了其符合性。
该位移传感器满足下列产品标准要求:
EN 61326-2-3(抗干扰和幅射)
–
辐射检测:
辐射干扰
–
EN 55011
中文
6
抗干扰性检查:
静电(静电阻抗器,简称 ESD)
–
EN 61000-4-2
电磁场(射频干扰,简称 RFI)
–
EN 61000-4-3
快速瞬变脉冲(突发脉冲,简称 Burst)
–
EN 61000-4-4
脉冲电压 (Surge)
–
EN 61000-4-5
传导干扰量,通过高频区域减小
–
EN 61000-4-6
磁场
–
EN 61000-4-8
带
II 1/2 G Ex d IIC T6/T5 Ga/Gb Ta +65°C (T6)
+80°C (T5) X(适用于气体)和
II 2 D Ex tb IIIC T85°C/T100°C Db IP67 Ta +65°C (T85)
+80°C (T100) X(适用于可燃粉尘)(仅 21 区)标记的
位移传感器符合针对爆照危险区域使用的电气设备的要
求,遵循下列标准:
EN 60079-0: 一般要求
–
EN 60079-1: 防爆防护类别 "d"
–
EN 60079-26: 设备保护级别 (EPL) 为 Ga 级的生产设
–
备
EN 60079-31: 防爆防护类别 "t"
–
符合性由欧盟样品检验证书 EPS 13 ATEX 1 576 X 和一
份 CE 符合性声明证明。
位移传感器已获得
IECEx EPS 13.0024X 证书认证。
最新版本请参阅 www.iecex.com
Ex d IIC T6 Ga/Gb
Ex tb IIIC T85°C Db IP67
–40°C≤Ta≤+65°C
RU C-DE.MIO62.B.03686
Ex d IIC T5 Ga/Gb
Ex tb IIIC T100°C Db IP67
–40°C≤Ta≤+80°C
防爆防护类别 "d"
隔爆型封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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