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次使用前,检查装备(例如外壳、连接电缆、充电枪
头)是否完好无损,
• 如有必要,对其进行维修或更换,以保证功能良好。
确保:
• 安全标识,例如黄色标记
• 警告标牌和
• 安全灯
始终清晰可辨且功能正常。
• 请勿使用延长电缆、电缆卷筒、多排插座和适配器来运
行充电系统。
• 请勿将任何物品插入充电系统的充电枪头。
• 保护插座和插接连接免受湿气、水或其他液体的影响。
• 切勿将充电系统或充电枪头浸入水或其他液体中。
• 在充电过程中,请勿断开充电枪头与车辆的连接。
瑞士的特殊运行条件
在瑞士使用带有 7.5 m 充电电缆的产品版本时,请使用电
缆导轨系统。
荷兰和意大利的特殊运行条件
请在数字输出 SW ( 图 IX 编号 1) 上连接一个远程触发装置
(用于前置 RCD)或接触器。
U
= 24 V
max
I
= 3 A
max
AMPERFIED 仅对交货状态下的充电系统和 AMPERFIED 专业
人员实施的所有工作负责。
1.3
针对佩戴心脏起搏器 (PM - Pacemaker)
或植入式除颤器 (ICD - Implantable
Cardioverter Defibrillator) 的人员的提示
AMPERFIED 的充电系统合规运行时,符合欧洲关于干扰辐
射的电磁兼容性指令。如果佩戴起搏器或除颤器的人员想要
在充电系统及其设备正常运行时实施作业,AMPERFIED 无
法就此类医疗设备的适用性做出任何声明。AMPERFIED 无
法评估心脏起搏器或除颤器对电磁辐射的敏感性。此评估只
能由起搏器或除颤器制造商完成。因此,AMPERFIED 建议
相关人员在使用我方充电系统前,先与起搏器或除颤器的制
造商和负责的保险公司协商。在任何情况下,请先确保杜绝
任何健康或安全风险。
提示
佩戴心脏起搏器或除颤器的人员不得在充电系统及
其装置旁实施作业或逗留,例如为了进行维护或故
障排除。
1.4
安全操作充电系统
在将充电枪头插入车辆之前
• 充电系统的连接电缆必须完全展开。
• 检查充电系统外壳、连接电缆、充电枪头和接头是否
完好。
• 请仅通过充电枪头——而非充电电缆——来操作充电系统
的插接连接。
• 确保充电电缆等不会造成人员被绊倒的危险。
在充电过程中
• 确保非法人员远离充电系统。
• 连接充电系统时,不得使用高压清洁器清洁或清洗车辆,
因为插接连接无法抵御高压水。
在充电系统出现故障或失灵时
• 关断建筑物侧的相应保险装置,将充电系统与电源电压
断开。安装提示板,显示允许重新接通保险装置的人员
的名字。
• 立即通知电工。
电气装置
• 始终保持充电系统外壳处于关闭状态。
1.5
安装和测试
为了实现针对直接和间接接触的基本保护及故障保护,选择
保护装置时的提示:
• 线路保护
充电系统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保护措施。保护措施
取决于所需的关闭时间、电源内部电阻、导线横截面、线
缆长度和充电系统的设定功率等。线路短路保护必须具有
如下特征:可承受 I
的 8 到 10 倍,同时不得超过 16 A
额定
的最大额定电流,视充电系统的设定功率而定。
请仅使用额定分断能力为 6000 A 的线路保护开关。保险
装置的 I²t 值不得超过 80 kA²s。
• 故障电流保护装置
出于人员保护的原因,请将每个壁箱连接到所属的 RCD。
为此,至少使用一个 RCD:A型,I
• 直流故障电流检测 (IEC 62955-1)
充电系统具有 6 mA 的直流故障电流检测功能。当故障电
流大于或等于 6 mA DC 时,充电系统将关闭。相关提示
可参见"诊断"一章。
• 安装后初始测试和重复测试的提示
国家规范可能规定必须在调试前以及定期进行充电系统测
试。请根据适用的规范执行这些检查。以下为如何进行
这些测试的提示。
• 接地测试
安装后和首次通电前,测量接地的导通性。为此,请将充
电枪头连接到符合 EN 61851-1 的车辆模拟测试适配器。
测量适配器的接地插座与建筑物侧安装的接地连接点之
间的接地电阻。当电缆(充电系统的连接电缆和车辆充
电电缆)的总长度不超过 5 m 时,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
300 mΩ。当电缆长度更大时,则根据适用的国家规范增
大电阻值。在任何情况下,电阻都不得超过 1 Ω。
• 绝缘测量
由于充电系统配有电源隔离继电器,因此需要进行两次绝
缘测量。为此,必须将充电系统与电源断开。因此,在测
量之前,请关断房屋中安装的线路保护开关的电源电压。
» 第1次测量充电系统的初级侧
在充电系统的初级侧,测量房屋中充电系统引线连接点
的绝缘电阻。该值不得低于 1 MΩ。
中文
为 30 mA AC。
ΔN
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