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
!
表示潜在的危险状况,如果不加以避免,可能会造成人员受伤或产品和环境遭受
破坏。也可以用于警示不安全的使用方法。
表示有关产品使用的其他信息。
2
适用范围
便携式气体检测仪用于持续监控工作场所以及爆炸危险区域中的环境空气中的多
种气体浓度。
可独立测量最多 5 种气体 (视安装的 Dräger 传感器而定) 。
3
检测和许可
标识
铭牌及一致性声明的图片请参阅附带的补充文档 (订购号 90 33 890) 。不得覆
盖气体检测仪上的铭牌。
测量技术能力测试适用于气体检测仪 X-am 5000 和标定仓。防爆认证仅适用于
气体检测仪 X-am 5000 ;不得在爆炸危险区域内使用标定仓。
测量技术能力测试 BVS 10 ATEX E 080 X 指的是使用目标气体进行的调整。
按区划分的爆炸危险区域
设备规定用于 0、1 或 2 区爆炸危险区域或有甲烷危险的矿区。规定用于 –20 °C
至 +50 °C 的温度范围内,以及可能存在爆炸等级为 IIA、IIB 或 IIC 和温度等级
为 T3 或 T4 (取决于电池和充电电池)的气体的区域。在矿区使用时,设备只
能用于受机械影响风险较小的区域。
按级别划分的爆炸危险区域
设备设计用于爆炸危险区域,其中,按照类型 I & II、1 区或 2 区规定用于 –20 °C
至 +50 °C 的温度范围内,以及用于可能存在 A、B、C、D、E、F、G 组别和温
度等级为 T3 或 T4 (取决于电池和充电电池)的气体或粉尘的区域。
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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