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
!
为了降低易燃或爆炸环境的引爆风险,务必注意下列警告提示:
只能使用 ABT 01xx、HBT 00xx 或 HBT 01xx 型号的电源组。参见可充电电池上
有关允许的可充电电池和相应温度等级的标记。
替换组件可能会影响原有安全性。
6.2
打开设备
1.
按住 [OK] 按钮约 3 秒,直到显示屏上显示的倒计时 » 3 .2 .1 « 结束。
然后所有显示屏部位、光学警报、声音警报以及振动警报都会短暂激
活,以检查功能是否正常。
显示软件版本。
设备进行自检。
显示下一个待调整的传感器以及距离下一次调整的剩余天数,例如
» Ex LEL CAL 20 «。
以天为单位显示距离气体功能测试间隔到期的时间,例如 » bt 123 «。
依次显示所有警报阈值 A1 和 A2 以及
(针对所有有毒气体,例如 H
传感器预热期间:
测量值显示闪烁
显示特殊符号 »
在传感器预热期间不会发出警报。
红色 LED 闪烁。
测量值不再闪烁且红色 LED 不再亮起即表示气体检测仪已准备好进行
测量。如果对应的警告提示 (如尚未调整好)仍存在 (关于警告提示
的调出,请参阅技术手册) ,可能继续显示特殊符号 »
2.
按下 [OK] 按钮,以取消打开顺序显示。
6.3
关闭设备
同时按住 [OK] 按钮和 [ + ] 按钮,直到显示屏上显示的倒计时 » 3 . 2 .1 « 结
束。
设备关闭前,光学警报、声音警报以及振动警报短暂激活。
1)
仅当设备配置中激活时。供货状态:未激活。
S 或 CO) 。
2
«。
1)
(TWA)
和
(STEL)
«。
运行
zh
1)
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