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C:電磁相容性
1.3 EN/IEC 60601-1-2:2007 第5.2.2.2子項 表4:
準則與製造商聲明-電磁抗擾度
A
S
®
5000 體溫管理系統裝置適用於在以下規定的電磁環境中使用。A
rctic
un
5000 體溫管理系統裝置的客戶或最終用戶應該確保其只在此類環境中使用。
抗擾度
IEC60601
符合等級
測試
測試水準
傳導射頻
3Vrms
3Vrms
IEC 61000-
150kHz 至
150kHz 至
4-6
80MHz
80MHz
輻射射頻
3V/m
3V/m
IEC 61000-
80MHz 至
80MHz 至
4-3
2.5GHz
2.5GHz
注意1 處於80MHz與800MHz,適用於較高的頻率範圍
注意2 這些準則可能不適用於所有情況。電磁傳播受物體,結構與人體的吸收與反射
的影響。
a
固定發射器的場強,例如(行動/無線)無線電話與路基行動無線電基站,業餘電
臺、AM與FM廣播,以及電視廣播無法從理論上準確預測。如果要評估電磁環境,由
於固定射頻發射器的原因,電磁現場勘察應予以考慮。如果使用 A
溫管理系統裝置的位置的測得場強超出適用射頻合規等級,則對 A
溫管理系統裝置進行觀察以確認正常運轉。如果觀察到異常現象,其可能有必要採取
額外措施,例如重新定向或重新佈置 A
b
在頻率範圍150kHz至80MHz內,場強應小於 3V/m。
預期電磁環境
可擕式與流動式射頻通信設備到任何
A
S
®
5000 體溫管理系統裝置部件,包
rctic
un
括電纜在內,不應比從適用於發射頻率的方程
計算的建議分隔距離更短。
建議的間隔距離
d = 1.2√P
d = 1.2√P 80MHz 至 800MHz
d = 2.3√P 800MHz 至 2.5GHz
其中P是發射機製造商標明的發射機的最大輸
出功率的瓦數(W),d 是建議的最小間隔距米
數(m)。
如電磁位置勘測所確定的,固定射頻發射器
場強
a
,應該比每個頻率範圍的合規等級低。
b
干擾可能會發生在帶有以下符號的設備附
近:
S
rctic
un
S
rctic
un
S
®
5000 體溫管理系統裝置。
rctic
un
繁 體 中 文 ( C H I N E S E - T R A D I T I O N A L )
1.4 EN/IEC 60601-1-2:2007 第5.2.2.2 子項 表6:
可擕式與行動式射頻通訊設備與 A
距離
S
®
rctic
un
射頻通訊設備可對醫療電氣設備造成影響。A
於輻射射頻干擾得到控制的電磁環境中使用。A
客戶或用戶可以根據通信設備最大輸出功率,通過維持可擕式與行動式射頻通信設備
(發射機)與A
rctic
止電磁干擾。
發射器的最大額定
輸出功率瓦數(W)
0.01
0.1
1.0
10
100
對於最大輸出功率在上面沒有列出的發射器,建議的間隔距離米數(m)可以使用適用
於發射器頻率的公式進行估算,其中P是發射器廠商標明的發射器最大額定輸出功率
的瓦數(W)。
注意1 處於80MHz與800MHz,適用於較高的頻率範圍的分隔距離
注意2 這些準則可能不適用於所有情況。電磁傳播受結構、物體與人體的吸收與反射
的影響。
®
5000 體
®
5000 體
S
®
5000 體溫管理系統裝置之間的建議間隔
rctic
un
S
®
5000 體溫管理系統裝置適用
rctic
un
S
®
rctic
un
S
®
5000 體溫管理系統裝置之間的以下建議最小距離,幫助防
un
根據發射器頻率確定的分隔距離米數(m)
150 kHz至80 MHz
80 MHz至800 MHz
d = 1.2√P
d = 1.2√P
0.12
0.12
0.38
0.38
1.2
1.2
3.8
3.8
12
12
5000 體溫管理系統裝置的
800 MHz至2.5 GHz
d = 2.3√P
0.23
0.73
2.3
7.3
23
273